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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?还是一方所有财产?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15-04-21
问:
婚后我的父母出资为我购买城区房屋一套,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,现在我们离婚,她要求分割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房屋,请问,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 律师解答: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第七条的规定是: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(三)项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的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按照这一法律规定,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赠与,该房屋为夫妻一方的财产。 |